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结合本次会议议题,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刚才,会议表决通过了张翼腾等同志的任命事项。通过任职资格审查、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等考察程序,说明几位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娴熟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和业务素质上都经得起考验。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法,自觉守法,认真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要求,清正廉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务实重干,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崛起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关于县人民政府将柏苑街道办事处王店片区花马刘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提请议案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用好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激励扶持政策,将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项目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形象,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加快崛起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改革和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项目的监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如期建成使用,要依法依规签订统贷统还协议,从严控制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防范财政风险,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使这项惠民工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县工商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宣传,依法行政,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加大对假冒劣质产品的打击力度,促进了西平经济社会繁荣稳定。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拆网络体系,加强基层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检测设备的投入,提高科技检测水平;积极营造依法维权气氛,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我县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