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人大五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玲、董玉振、于翠花,委员何昀、刘立华、安宏建、翟敏、王宏杰、赵东宏、张爱琳、朱晓燕、杨景宇、王俊甫、代昕坡、刘琼 、张德云、李留成、张耀宇、范坤志、周荣军、张子举、蒋海涛、樊玉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邢光辉,县人民法院院长黄依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卫东,县财政局、工商局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命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邢光辉受县长申保卫委托宣读了人事任免提请议案,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县法院院长黄依群、县检察院检察长余卫东也分别宣读了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科负责同志宣读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考察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玉振宣读了主任会议关于对本次会议人事任免提请议案的研究意见,拟任命人员代表向会议作了表态发言。会议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上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玲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受县政府委托宣读的《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柏苑街道办事处王店片区花马刘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提请议案》,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这个议案。会议作出了《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柏苑街道办事处王店片区花马刘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决定》。
最后,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玲作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