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主页 > 人大公报 > > [2015年第21号]焦亮亮任职发言稿

人大公报

[2015年第21号]焦亮亮任职发言稿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焦亮亮,今年31岁,西平县人,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考入县检察院,一直在反贪局工作,现任助检员。
  根据有关规定,今天,我很荣幸将被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如能够获得通过,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树立大局观念,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2、认真履行检察员职责,坚持严格、公正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加强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更新法治观念,适应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4、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方针,勤政为民、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忠诚、为民、清正、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绝不会灰心丧气,这说明我的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同时进行自查自纠,改进自身不足,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更多热点图集

“宪”在行动 与“法”同行—— 权寨...[详情]

【要闻】赵乐际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详情]

【要闻】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