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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1号]李艳芳表态发言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7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艳芳,今年27岁,本科文化,2012年1月参加工作至今在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
  今天我很荣幸将被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如果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决不辜负各级组织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为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检察人员,我将不断学习,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争使自己成为复合型的检察人员,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二、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的公信力。规范司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坚持多办案,办好案,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
  三、尽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对案件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畏权,只唯法,不惟上、只惟公”,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说明我在工作中还有不足,我一定会正确对待,找准差距,改进不足,今后更加努力的工作、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以上发言,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谢谢大家!
  
                                        西平县检察院    李艳芳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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