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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1号]刘静表态发言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您们好!今天,我很荣幸在这里向各位领导做一个表态发言。此时此刻,我内心十分激动,深深感受到县人大常委对我的信任和关心,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公平正义。如果这次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以此作为一个新的起点,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我决定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我会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制一切不廉洁的行为,廉洁自律、公私分明、不徇私情,以敬畏之心执法、以感恩之心待人,以平常之心自处。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气馁,这证明我的工作还有一定不足,我一定正确对待,找准差距,改进不足,为神圣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表态人: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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