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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2号]关于西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7

 
县人民政府:
  6月2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办主任张书勋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西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呈现出总量较大、领域较广、成效较好、带动较强、形式较多等特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总体运行质量不高、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缺乏管理和技术人才等问题和不足,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组织培训,提高能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及其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合作社社员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地为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服务。
  二、分类管理,重点指导。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对我县农民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把具有一定规模,尤其是对具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合作社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指导。对已经初具雏形的、暂时还不规范的重点进行规范,没有建立组织的帮助他们建立组织,力争把我县具有一定产业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各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都逐步培育成规范的、有活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制定章程,抓好规范。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合作社按照成员意愿,量身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改变“千社一章”的状况。要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
  四、创造条件,搞好扶持。一是积极争取省、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奖励资金,进一步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二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引进涉农企业,为发展关连产业的合作社创造条件。
  对以上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5年9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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