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是省、市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2015年8月5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用2-3年时间将全省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农商行。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5〕46号)要求,西平县是省政府2015年确定的60家达标单位之一,必须在2015年底前完成县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工作目标。同时,以县联社为基础组建西平农商行,打造西平本土商业银行,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我县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服务机构、提升金融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为按时完成改制目标,我县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申保卫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按照筹建方案要求,从2014年11月就全面开展筹建相关工作,在履行完毕相关法律程序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后,及时组织筹建申请材料,上报河南银监局。但由于今年省政府改制工作专项方案将做好优质资产置换和置入资产处置变现明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银监部门筹建中也将置入资产处置变现作为一项主要指标予以特别关注,要求置换资产必须处置变现后,银监部门才受理组建农商行申请材料,方可申报筹建农商行。
为确保我县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县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步伐,帮助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经县长办公会议〔2014〕4号研究,决定将县联社2012年12月以挂牌出让形式取得的一宗土地,采取政府优质资产置换方式帮助农信社消化不良贷款18000万元。该宗土地位于西平县凤鸣路东侧、规划二路南侧,土地证号为:西国用(2012)第132号;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宗地出让面积135945.66平方米(折合203.92亩),实际登记面积129279.4平方米(折合193.92亩),县联社共缴纳土地出让金20065万元,其他税费2115万元,累计缴纳款项22180万元。县联社缴纳的土地出让金20065万元,扣除上缴省政府的3%不返还外,其余款项19463万元均以返还方式等额转换县联社不良贷款(其中,18000万元以返还形式转换县联社不良贷款8019笔,包括:乡村两级拖欠的不良贷款4460万元,关停企业不良贷款1669万元,2007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11871万元)。同时,县联社将取得的土地及时纳入置入资产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请将西国用(2012)第132号地块返还土地出让金置换西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
请按法定程序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