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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5号]关于接受蒋海涛辞去西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四届人

作者:admin 日期:2016-02-02

 
(2015年11月6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根据蒋海涛的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西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接受蒋海涛辞去驻马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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