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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动态

学习《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情况汇报

作者:admin 日期:2016-04-11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县学习贯彻《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情况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见》进行了学习传达,并按照《意见》要求对我县的县乡人大工作进行了研究,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部署。8月11日晚,我们又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意见》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会议指出,这次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抓好学习宣传,把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文件精神学习领会好、宣传贯彻落实好;要抓好调查研究,针对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切搞好调研工作;全面领会和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全面进步。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照《意见》精神,我们深入查找了我县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县级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还不够,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监督效果还不够理想,与监督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人大宣传还不够深入,效果不够明显;四是由于经费紧张,代表活动开展得还不够活跃,内容不够丰富;五是人大机关干部与党委、政府部门干部交流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六是人大机关编制相对还比较紧张。目前,我县人大常委会各内设机构除办公室、法工委外,其他委室由于受编制限制,副职尚未配备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对乡镇人大的认识有偏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而不是人大。
  二是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特别是监督权的状况,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尚有差距。1、监督机构不健全,难以监督。乡镇人大专职人员少,并且经常要用大部分时问和精力去做党委、政府的一些具体工作,以致影响了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2、监督保障没有制度,不敢监督。目前人大监督的力度不够,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3、乡镇人大会议的状况也不利于其职权的行使。虽然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会期过短,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难以涵盖全年度工作,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问,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人大决定的,就可能得不到及时解决。
  三是代表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尚有差距。1、对代表角色的认识不到位,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职务。2、代表的自身素质不高,不能胜任代表工作。3、履行代表职责被动式参与多,缺乏积极主动性,平时不关注政情、社情、民情。
  四是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条件不足。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但由于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难以兑现,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缺少经费保障。
  三、几点建议
  一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建议省、市人大常委会要经常深入基层人大联系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规范基层人大工作程序,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二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干部的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和交流机制,建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培训会,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目前全省各地人大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因此,建议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简会风的基础上,定期举办一些必要的研讨会、联席会、经验交流会等,为各地人大加强相互沟通提供交流平台。
    三要加强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动。由上级人大常委会牵头联动开展一些重要的工作和活动,使基层人大能够更好地围绕中心工作,明确方向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履职实效,同时还能具体地得到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对提高基层人大履职水平有很大帮助。例如,1999年、2000年、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开展了法院经济审判、检察机关执法执纪、公安机关执法执纪检查评议活动,由于有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全省同步,上下联动,声势较大、影响面宽、触及度深,因而效果十分突出,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效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总结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每年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开展一次统一的监督活动,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的支持力度。针对县级人大常委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要研究出台相关文件予以支持和规范。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对市、县、区人大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办公条件、代表经费、干部培养、机关编制等问题。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真正把人大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重视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加大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活力。
    五要完善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我省县级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相继设立以来,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经历了几个变动阶段,从我省县级人大常委会目前机构设置的情况来看,机构设置数目不尽相同,名称也不尽相同。因此,建议由省里统一将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模式、名称进行调整和规范,以理顺关系。
  六要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经费标准。随着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大监督作用的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越来越繁重,而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越来越紧张。目前,县级代表经费和选举经费仍是多年前的标准,不能适应当前人大工作的需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文件,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经费、选举经费和其他有关活动经费,确保基层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要对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办法》进行修改。监督法出台后,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同时基层人大都有一种同感,就是监督法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如述职评议、检查评议等监督手段没有列入监督法,使人大监督有隔靴搔痒之感,有人还认为监督法的出台,反而束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手脚。因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现有基础上,对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办法》进行修改,对监督方法、方式进一步细化,将过去各级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列入其中,以增强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     
  八要健全对被任命的干部的考核监督制度。近年来,已有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的干部采取了不同方式和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但由于没有形成制度,实践中,开展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难度。其主要原因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制度和有关干部管理制度不够配套和完善。为了更好地实施地方人大的人事监督权,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明确建立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干部实施考核的监督制度。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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