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立华同志的西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科科长职务;
杜积慧同志的西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谢廷选同志的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一同志为西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科科长;
刘小琼同志为西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谢廷选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专探法庭副庭长;
张新伟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勇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娟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樊浩强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迅晗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方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敏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凯歌同志为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