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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关于提请任免谢廷选等7名同志审判职务的报告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6-06-08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规定,以及审判工作需要,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任命谢廷选等7名同志的审判职务。
  任命:
  谢廷选同志任西平县人民法院专探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新伟同志任西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勇、黄娟、樊浩强、张迅晗为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杜积慧同志的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谢廷选同志的盆尧法庭副庭长职务。
  以上提请,请予审议。
  
  
  西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依群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提请任命谢廷选等同志的个人简历
      
     谢廷选,男,1966年2月14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87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西平县五沟营高中任教,1995年3月通过考试进入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师灵人民法庭、出山人民法庭、环城人民法庭、民二庭、民一庭、盆尧人民法庭工作。历任西平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6年4月任盆尧人民法庭副庭长至今。
     张新伟,男,1985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08年6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法律系,2009年3月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招录到我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庭副庭长,现任西平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张勇,男,1983年6月24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
员。2009年3月通过省高院招录考入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西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出山法庭、民事审判二庭工作。2014年3月取得司法资格证书A证。2015年8月任西平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至今。
  黄娟,女,1989年3月1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13年4月通过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人民法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工作。2014年3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2015年8月任西平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至今。
    樊浩强,男,198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13年4月通过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西平县人民法院师灵人民法庭、盆尧人民法庭工作工作。2014年3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2015年8月任西平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至今。
    张迅晗,男,1986年9月8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中共预备党员。2013年4月通过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西平县人民法院专探人民法庭工作。2012年3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2015年8月任西平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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