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黄依群的提请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4月19日下午,我们考察组到县人民法院对谢廷选等六位同志近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考察。我们通过民主测评和走访座谈的形式,较为全面地考察了谢廷选等六位同志近年来的情况,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首先召开了由县人民法院全体机关干警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发出测评票54张,收回54张,有效票54张。其中谢廷选得优秀票53张,弃权票1张;张新伟得优秀票53张,弃权票1张;张勇得优秀票53张,弃权票1张;黄娟得优秀票53张,弃权票1张;樊浩强得优秀票53张,弃权票1张;张迅晗得优秀票53张,弃权票1张;其次我们通过个别谈话,听取县法院主要领导、部分机关中层干部和干部职工代表等不同层次的意见和反映,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到:
谢廷选同志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做事认真细致,办事诚实干练,处事公道正派,办案能力强,近年来主审的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无涉诉信访情况发生。
张新伟同志勤奋敬业,业务能力较强,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够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先后在师灵法庭、刑庭、办公室等庭室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 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工作先进个人”。 先后在《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发表作品,并有多篇信息、调研被省高院转发。
张勇同志工作中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敬业奉献。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出山法庭、民二庭工作,协办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涉诉信访情况发生。并先后获得“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黄娟同志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为人谦和,与同事融洽相处,诚恳勤勉,先后在五沟营法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工作,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新闻和调研写作能力。撰写的文章和新闻先后在《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等报刊发表。
樊浩强同志先后在师灵法庭、盆尧法庭工作,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理念,参与办理案件,并在河南法制报、驻马店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案例文章20余篇。
张迅晗同志法学理论水平较高,工作积极主动,自到县法院以来,一直在专探法庭工作至今,积极参与法官审理案件的流程。工作中以法庭为家,加班加点从不叫苦叫累,白天工作,夜晚坚持在法庭值班,能够圆满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其所在的专探法庭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谢廷选等六位同志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考察组一致认为:谢廷选等六位同志符合拟任职务任职条件。
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