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卫东同志的提请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4月19日上午,我们考察组到县人民检察院对袁方等三位同志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我们通过民主测评和座谈的形式,较为全面地考察了袁方等三位同志近年来的情况,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首先召开了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发出测评票53张,收回53张,有效票53张。其中袁方得优秀票53张;杨敏得优秀票53张;张凯歌得优秀票53张。在座谈中,我们进一步了解到:
袁方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对每一起公诉案件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虚心进取,业务熟练,能以娴熟的法律知识开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
杨敏同志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谦虚谨慎,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上进心强,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能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同事们的好评。
张凯歌同志勤勉踏实,忠诚可靠,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好学上进,立足监所检察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驻所检察各项工作。
袁方、杨敏、张凯歌三位同志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考察组一致认为:袁方等三位同志符合拟任职务任职条件。
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