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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西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报告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6-06-08

 
 
 ——2016年4月26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西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依群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以来立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在全面加强立案工作和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创建以立案窗口为龙头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使其成为我院司法为民的新平台和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为彻底解决“立案难”问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立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至今年3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6360件,其中刑事案件573件,民商事案件3816件,行政案件250件,非诉执行案件411件,执行案件1293件,执行异议6件,再审案件6件,审查监督案件5件。
    (一)推进诉讼服务工程,强化窗口建设。
     我院高度重视立案信访工作,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集中办理除庭审以外的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收费换票、申诉审查、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八大功能的要求,努力将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和谐、为民、文明、公信”之窗。
    1、高效服务,打造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我院立案庭自2013年挂牌诉讼服务中心以来,一直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尤其是2015年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建设新的诉讼服务大厅,更是窗明几净,硬件齐全。一是设立开放式柜台服务模式,与来访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感。二是设立法官导诉台和诉讼文书书写台,引导当事人诉讼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材料,统一着装,微笑服务,以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茶水热情接待当事人。三是配置电子显示屏和案件查询触摸屏,将案件办理流程示意图、工作须知、诉讼费缴纳流程等在大屏幕上流动发布,引导当事人在查询触摸屏上查询自己案件进展情况,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四是印发诉讼便民服务手册,随案发放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广泛公开诉讼费用缴纳标准、缓减免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为群众参加诉讼提供有效帮助。 
  2、落实便民措施,创文明服务窗口。立案庭作为审判工作的前沿单位,既要积极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要为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提供服务。同时又是法院的窗口,是群众告状的门槛,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立案庭干警坚持准时上下班,着装上岗,延时服务。以文明的举止,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处理案件坚持做到“五心”,即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首先做到简化立案、缴费程序,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一般都能够在10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对于立案的案件及时打印案件受理通知书、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其次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情周到,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并提供诉讼文书格式。对于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列出欠缺的材料清单,并提供一张椅、一支笔、一杯水的方便。
  (二)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自2015年5月1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从业务部门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勤勉敬业、热心服务工作的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立案窗口,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立案登记流程操作规程,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中符合立案条件、诉讼材料缺失、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分别如何办理及办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设置了立案登记流程图,简洁易懂,一目了然,让不懂、不会打官司的当事人有了“拐杖”。同时,印制了立案登记所需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清单》、《起诉、自诉、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等一系列登记立案所需材料,提供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各类诉状样本,确保立案登记工作依法、科学、合理、及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三)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及时快捷化解矛盾纠纷。
   为了探索人民法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新思路,及时快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我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设有专门的诉前调解室,配备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负责诉前和立案受理阶段的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起诉的涉及保险行业纠纷、家事纠纷案件,经征询双方同意调解后,立即启动诉调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调解,采取说服教育方式,尽量促使双方达成谅解,自愿消除隔阂;对不愿调解或调解无效的(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案件,及时转入审判程序,杜绝“调而未果”、“久调不决”。有效减少当事人讼累,全力打造“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和谐之窗”。
   (四)落实救济措施,强化司法救助。
    我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确保社会困难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2015年以来,我院司法救助22件,发放救助资金14万元,缓、减、免诉讼费用26万多元,充分保障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登记立案。对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确有困难的,与西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引导到法律援助中心解决。采用柜台式办公,添置了来访群众休息座椅、雨伞架、报刊杂志、饮水机、写字桌椅,并配备了老花镜、笔墨纸张、急救药品等,把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使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赢得民心。
 (五)筑牢维稳防线,强化涉诉信访。
  在新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立案庭职责之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民生民权保障,也事关法律权威和司法形象。我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信访为民”的理念,以“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严格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坚持三个注重,实现信访工作“二无一减”(无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无违法失职导致矛盾激化事件、信访总量下降)的良好效果。
  1、 注重管理协调,着力构建大信访格局。认真落实涉诉信访“一把手”工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院长阅批督办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领导接访值班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信访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注重加强对新类型案件、敏感案件和涉众涉稳案件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市中院、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对信访工作的支持,凝聚多方化解信访工作的合力。
  2、 注重控源治本,健全信访长效机制。坚持信访工作与审判质效监管相结合,在强化审判绩效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信访的涉诉矛盾纠纷进行先期研判和综合评估,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包保稳控措施,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坚持信访工作与案件调解相结合,牢固树立和谐审判理念,将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贯穿于审判与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案件调解、协调工作,减少案件信访总量;坚持信访工作与案件释疑工作相结合,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知度;坚持信访工作与案件执行工作相结合,定期排查重点执行难案和频繁信访执行案,通过执行例会和领导“四定一包”制度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执行方案,强化执行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信访。
  3、注重重点治理,全力攻克信访难点。针对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攻克信访难点,狠抓摸底排查,以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缠访闹访为重点,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涉诉信访动态分析制度,对重点案件和重点对象摸底建帐,并制定应急预案。
  4、加强信访窗口服务,规范信访接待办理流程,开展远程视频接访、网上接访等服务,为群众解决涉法问题提供便利。2015年以来,我院办理各类信访案件48件,远程视频接访5人次,网上接访5人次,通过电话热线为群众提供服务134次,院长接访群众310人次。
(六) 提升人员素质,强化队伍管理。
    立案庭作为法院联系社会的第一道“窗口”,各项工作事关法院整体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尤为重要。一是坚持思想育警。我院高度重视立案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司法规范化建设”、“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立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人人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坚持业务强警。坚持把业务培训作为系统工程,对立案法官及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常抓不懈,通过创建学习型法院和法院文化建设,参加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和上级法院业务培训,提高立案人员的立案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实务技能。三是坚持形象塑警。按照法官着装的相关规定,每天对立案人员的着装督查检查,保证警容端正;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严格日常考勤,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干警谨言慎行,防止矛盾激化,不断提升司法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二、立案信访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人案矛盾突出。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自2015年5月1日至今,同比案件增长率为36%,且出现了各种新类型案件,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审判资源有限的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度了解不全面,以为只要起诉,不管起诉材料是否齐备、合适,是否属于受诉法院管辖,都必须立案。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释明的工作量明显增加。目前,社会舆论的不客观导向使部分当事人利用立案登记制“缠诉”、“滥诉”及虚假诉讼。有的申请人超过必要合理限度,提出与自己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有的当事人出于拖延时间、抗拒执行等目的,利用立案登记制进行缠诉或恶意诉讼,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二)人员力量配备薄弱。目前,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7名,其中正式干警5名,聘用人员2名,业务素质和知识结构参差不齐。加上案件来源广、维稳压力大、中心工作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尤其作风能力有待提高,与最高人民法院人员配备要求差距较大。
   (三)信访压力持续不减。突出表现为:包保稳控难,依法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仍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缠访、重复访、越级访;息诉罢访难,部分案件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遗留问题引起,当事人提出条件高,有关部门无法满足,虽然法院做了大量释法明理工作,信访当事人很难息诉罢访。且信访当事人立案登记后,仍存在信访隐患。信访当事人在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后,法院依法对其起诉的案件进行登记,但由于许多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登记之后不能进入立案程序,而是裁定或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或因案件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依法驳回起诉;或因证据不足等原因驳回其诉讼请求,导致信访当事人重新进行上访,信访问题仍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立案信访工作的打算和措施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和支持,逐步解决目前立案信访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而努力。
    2、严格立案标准,规范立案程序。加强流程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快速立案,维护司法权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对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差的当事人,及时做好立案释疑解惑、诉讼告知等服务工作,确保其正确行使诉权。
    3、加强判后答疑,消除信访隐患。涉诉信访源于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提高案件办案质量,加大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上访。同时,加强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增强群众对判决的认同感,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通过集中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立案信访干警的业务素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优、工作作风硬、群众观念强的法官、书记员到立案信访一线锻炼,不断充实立案人员力量,增强立案队伍的活力。
    5、扎实推进立案公开,深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和立案窗口建设,全面公开各类立案信息,积极构建“网、电、人、窗”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坚持融服务于公开,为群众提供全面周到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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