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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6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

作者:admin 日期:2016-07-15

 
  1月1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副主任刘爱玲、董玉振、于翠花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兴,县法院院长黄依群、县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县公安局、气象局负责同志及述职人员、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主持。
  会议首先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县政府副县长王兴受县长申保卫委托宣读了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县人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玲宣读了主任会议对提请议案的研究意见。拟任命人员代表向会议作了表态发言。会议采取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以上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要求被任命人员要以此次任命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牢记宗旨,廉洁从政,扎实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听取了副县长王兴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我县近年来交通管理工作的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爱玲所作的《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化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一致通过了以上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关于表彰2015年度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决定》、《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最后,会议审议决定了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21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还接受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特辞呈及白付理、张磊同志的辞呈。县统计局负责人及县法院、检察院副职向会议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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