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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号】孙书军同志的任职承诺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6-08-03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荣幸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任职进行审议和表决。这既是县委、县政府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认可,同时我也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无论我的任职能否通过,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以回报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如果今天能得到在座各位的信任和厚爱,我将绝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也绝不辜负你们投下这神圣的一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是坚持立党为公,做到忠诚可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践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尽快熟悉新情况、适应新岗位,主动研究新问题、谋求新发展,当好西平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捍卫者,为党和人民站好岗、放好哨、尽好责。
  二是坚持团结奋进,做到务实有为。在工作上以大局为重,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以团结带团队,以人格聚人气,讲民主,纳众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激发全警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奉公的公安铁军。
  三是坚持提升能力,做到服务为民。坚持向各位领导学习,向同志们学习,把握规律,研究方法,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提高、在总结中完善、在反思中纠偏,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胜任本职工作,出色完成党和人民交予的任务,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四是坚持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自觉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打击犯罪、守土安民,不负党和人民重托。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到保民安、除民害、顺民意、赢民心。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认真学法,带头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恪守法治精神,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听取和依法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时刻把公安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当作一种关心、一种帮助、一种力量,清正廉洁从政,一心一意干事,努力用好权、执好法、服好务。 
  六是坚持以身作则,做到廉洁从政。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自律,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属于党和人民,绝不用来谋取私利,把握原则、把住操守、把住底线。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不护短、不手软、不折腾,努力带出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队伍。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既是我对人大常委会和全县人民的承诺,也是我为自己确定的基调和标准。热忱期盼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工作中多加监督,多加支持。我将以满腔的热忱,全部的智慧,辛勤的汗水,切实把人民的期盼变为前进的动力,把历史的使命化为实干的行动,进一步求实创新,真抓实干,努力为西平经济发展、创建平安西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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