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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号】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6-08-04

 
--2016年6月30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晓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今年以来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四大一创”(大排查、大规范、大整治、大提升,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认真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体制,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组织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餐饮业监管工作思路
    以“创新监管机制、打基础、抓重点、解决难点问题”为工作主题,以“构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和确保食品安全事故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提升监管效能”为工作要求,以“明确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为工作切入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积极有效地促进我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餐饮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建餐饮食品应急专家库。今年5月5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遴选活动,进一步发挥了餐饮食品安全专家在食品监管中的作用,提高了政府餐饮食品安全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推荐、遴选和审核,评选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60人。
  (二)继续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今年1至5月份,共受理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305家,对符合发证条件的275家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整改27家,不予许可3家。
   (三)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餐饮食品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40人次,车辆510台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2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5份,没收不合格食品1000余公斤。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共立案44个,罚款50万元。
    (四)强化专项整治,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抓部署,重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了以下13项餐饮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双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企业420家,下达《监督意见书》90份,对节日大宗消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针对性抽样77批次,查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对12家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2.开展了年夜饭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95家,有针对性地抽检食品36批次,签订《2016年西平县“双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95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其中要求限期整改3家,对1家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过期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
    3.开展了清真食品专项检查。一是检查主体经营资格。二是检查清真食品原料来源。三是检查生产经营场地和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清真条件。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超市10家、清真餐饮业经营户38户、食品摊贩75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和规范。
    4.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车辆56车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180家次,抽检可疑食品62批次,执法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38家学校、幼儿园食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5.开展了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大清查活动。截至2016年3月20日,共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117人次,清查餐饮服务企业220家,现场核查餐饮服务企业50家,现场抽样食品60批次。对发现问题的20家餐饮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份,立案查处餐饮单位10家,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过期食品共计110公斤。
    6.开展了清明节期间及春季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台,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清查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企业40家,现场抽样食品10批次;对发现问题的5家餐饮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立案查处餐饮单位2家。
    7.开展了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60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养老院、敬老院29家,针对部分乡镇养老院普遍存在加工场所简陋、设施设备差、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
    8.加强了城区早点夜市的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餐饮服务流动摊贩90余家,针对性抽样20批次,督促95名夜市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证明,培训从业人员70人次。
  9.开展了高招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截至2016年6月8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72人次,依法取缔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单位1家,立案查处1家,责令改正6家,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50公斤,确保了高招期间全县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
    10.开展了餐桌安全治理专项活动。截至6月2日,已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20家,抽样大宗食品55批次,没收不合格食品500公斤,立案5起,基本保障了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11.开展了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今年6月3日至6月8日端午节期间,我县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针对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所销售的节令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对象包括超市、集(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糕点店等,共计30批。对抽检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理。节日期间,县食药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确保做到随时候命、随时到位,筑起食品安全有力的防火墙,切实保证公众饮食安全。
    12.开展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5月1日起,全县进行为期6个月的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准确把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着重把好“五关”:一是严把进货关;二是严把贮存关;三是严把卫生关;四是严把消毒关;五是严把制作关。
    13.开展冷冻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截至2016年6月2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1家,查获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和肉制品80公斤;对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五)积极筹备,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1.完成“两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期间,共出动食品药品执法人员33人次、执法车12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6份,对供餐单位负责人、厨师长约谈记录4份;有效预防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两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2.圆满完成嫘祖祭拜大典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期间,共出动食品药品执法人员12人次,书写现场检查笔录4份,下发监督意见书4份,圆满完成了会议餐饮服务保障任务。
    3.完成2016年旅游专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在今年3月25日至27日旅游专列接待期间,我们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前部署,落实责任;驻点监督,全程监控;严格履责,加强值守,全县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件,未接到食品安全问题相关投诉,实现了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
    4.圆满完成2016年高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高招期间,共出动食品药品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12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6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6份,对供餐单位负责人、厨师长约谈记录6份,圆满完成了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六)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一是开展了餐饮服务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增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防止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培训3300余人,提高了全县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积极开展了农村厨师以及流动厨房厨师培训工作。县食药监局与县食安办联合积极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家宴”流动厨师开展培训。截至2016年5月30日,共培训农村流动厨师271名。   
    (七)继续贯彻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制度。2016年,我们大力推进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去年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员(师)的管理,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完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控机制,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止目前,全县实行食品安全员(师)管理的单位有302家。
    (八)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对乡村厨师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核发乡村厨师培训合格证;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和现场指导;及时查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案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农村家宴管理,严格落实家宴申报、审批和就地指导消毒制度,预防和控制家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进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去年的基础上,2016年“明厨亮灶”工程首先在以下餐饮单位全部实施,一是学生食堂;二是会议接待单位;三是重大社会餐饮单位。目前开展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共286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60家,视频厨房10家。
    (十)强力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监管体系。今年以来,相继投入30余万元为全县餐饮服务企业统一定做了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牌,对获证餐饮服务企业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建立了量化分级档案,为下一步分级分类监管奠定了基础。量化结果向公众公示,量化分级接受社会监督,努力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今年以来,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880家,其中A级10家,B级282家,C级588家。
  (十一)加大抽检力度,促进有效监管。为科学评价全县餐饮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今年,我们切实加强了对餐饮环节食品的针对性抽样力度。在抽样时,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的快检作用,先对一些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筛查,再进行抽样,有效提高了食品抽样的靶向性。截至目前,共抽检各类餐饮食品377批次。
     三、我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管对象涉及20个乡镇(街道)、284个行政村(社区),监管点多面广,监管人员少,一人多岗任务繁重;基层监管所仅有2名监管人员,监管人员既要日常监管又要负责办案,即使超负荷工作,也很难满足监管频次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二)餐饮业整体服务水平低。一是人员素质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违规经营行为屡禁不止。二是硬件设施差。大部分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场地狭小,卫生设施简陋,消毒措施不严,经营条件达不到要求。三是企业内部管理较差。大部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卫生管理混乱。
   (三)监管困难,监管效果差。由于餐饮类摊贩数量众多,流动性大,且从业人员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加之其无固定经营地点,造成监管难,处罚难。而目前餐饮类摊贩备案方案尚未出台,使很多监管措施都流于形式,监管效果很差,存在大量食品安全隐患。
  四、餐饮业下一步监管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好、宣传好新《食品安全法》。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好这一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真正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得到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学习宣传好新《食品安全法》;二是切实用好新《食品安全法》;三是抓好公众普法教育。
  (二)严格准入条件,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一是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受理、现场审查、审批”三分离;二是严进宽出,加强食品经营事前、事中监管,坚决把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抓好监管中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三是加强对餐饮类流动摊贩的管理。
  (四)推进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围绕“有标准、有规范”的要求,着力构建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二是围绕有机构、有人员,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制度;三是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做好餐饮食品抽验检测工作。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按照科学、合理、有效的要求,结合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检测。
  (六)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二是开展米面类、植物油、调味料及肉制品类食品专项整治;三是开展“餐桌治理行动—主食行动”;四是开展“一非两超”专项治理,强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七)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支持新型餐饮行业协会建设,督促制定餐饮业行业规范,加强餐饮行业自律,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三是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者分级分类监管,督促餐饮食品经营者改善经营环境,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餐饮服务示范企业、示范街区创建。四是支持培育优秀餐饮服务食品品牌。五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食品安全五大责任,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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