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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公报

关于批准支付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资金的决定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7-12-18

 
(2016年10月28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10月28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管保臣所作的《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支付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资金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决定批准将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向社会资本购买服务到期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从当年财政预算中支出。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项目施工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运行,并于每年将预算列入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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