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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动态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20-07-31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任命人员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管保臣宣读《提请议案》



县法院院长黄依群作《立案工作报告》


 
拟任命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4月2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副主任刘爱玲、董玉振、丁建华、于翠花,委员何昀、安宏建、常守臣、翟敏、王宏杰、张爱琳、朱晓燕、王俊甫、刘琼、张德云、李留成、张耀宇、范坤志、周荣军、张子举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管保臣,县法院院长黄依群、县检察院检察长余卫东,县财政局、农业局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主持。
  会议首先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玲宣读了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县人民法院院长黄依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卫东分别宣读了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科负责同志宣读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考察情况的报告;县人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玲宣读了主任会议对提请议案的研究意见。拟任命人员代表向会议作了表态发言。会议采取电子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上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良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加强党的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宗旨意识、人大意识、法治意识,把服务人民放在首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当好人民公仆;要依法履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牢记宗旨,努力做到为人民用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自觉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廉洁奉公,牢记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纪律规定,勤政为民,不谋私利,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会议确认了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杨红旗、李景元采取强制措施的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提请议案》。县委常委、副县长管保臣受县政府委托宣读了这个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玉振宣读了《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会议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这个《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法院院长黄依群所作的《西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立案工作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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