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开元 日期:2022-08-02
《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在抓好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典型示范、实践养成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2022年8月月1日起,《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驻马店市正式施行。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条例》内容,在全市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在西平县落地生根,8月1日,西平县人大机关深入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一大早,县人大机关志愿者便来到柏城道中段人流密集处,大家换上红马甲、带上小红帽,悬挂好宣传横幅,向市民发放《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等宣传材料,并逐条进行讲解,普及《条例》知识,从不文明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到养成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的良好习惯,引导广大市民规范文明行为。现场共发出《条例》宣传单行本等宣传材料400余册,接受市民咨询答疑5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于《条例》的知晓度。
此次《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打好基础。下一步,县人大机关将联合县文明单办统一部署,利用不同载体,开展更加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教育,坚持向家庭、社区、农村延伸,实现文明到心、文明到行,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支持西平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人的文明素养提升促文明城市的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