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主页 > 机关建设 > > 关于印发《西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

机关建设

关于印发《西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2

 
机关各委、室:
    现将《西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决定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主题目标
  以“三严三实”为主题,以树立好“为人民负责、推动工作、清正廉洁”的三种形象为目标,深入推进“两提两转”,弘扬公务员精神,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公务员素质提升、工作创先、服务创优、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创建标准
  (一)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标准要求
  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勇于进取,紧紧围绕中心和全局工作,结合本职和本委室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牢记宗旨,勤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科室人员顾全大局,团结奋进,密切协作,互相帮助,不计较个人得失,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清正廉洁,作风优良。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谋私利,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
  (二)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标准要求
  立场坚定,注重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新知识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精通,服务优良,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加强监督管理,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监督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高度重视社会投诉,完善责任追究制,做到奖惩分明、处罚有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按照创建标准及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在机关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15年6月—2015年11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分解创建内容,落实创建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工作标准和规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公布,公开示范岗岗位职责、在岗人员、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向群众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创建活动相衔接,与单位和岗位的服务职能、工作性质结合,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第三阶段:考核评比阶段(2015年12月)。对各委科室、各岗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为扎实推进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的深入开展,机关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创建。各委科室、各岗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并进、相互促进的原则,把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平时考核、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结合起来,积极推广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公务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附件:西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名  单
 
     组  长:董玉振
     副组长:何  昀 
     成  员:刘立华  安宏建  常守臣  翟  敏  王宏杰
             张献忠  刘  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更多热点图集

“宪”在行动 与“法”同行—— 权寨...[详情]

【要闻】赵乐际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详情]

【要闻】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