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西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18日,西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平县芦庙乡撤乡建镇的议案》。会议认为,近年来,芦庙乡立足自身优势,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加快发展步伐,乡域经济和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撤乡设镇条件成熟。为进一步优化西平建制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会议决定,同意撤销芦庙乡、设立芦庙镇,原行政区划、行政级别、隶属关系不变。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及时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协调和跟踪工作,圆满完成芦庙撤乡设镇工作任务。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