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是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综合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㈠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
㈡讨沦、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作的重大事项,并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提供可靠的情况和资料;
㈢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㈣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㈤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免的具体事宜:
㈥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办理代表补选和罢免事宜;
㈦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整理,向主任会议提出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意见,并负责催办、检查有关单位办理结果;
㈧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有关事项;
㈨协助人大常委会领导做好代表联系工作,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交流经验,为代表活动提供材料和方便;
㈩做好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4个委、2个科和1个办公室。
㈠办公室
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各委、科、室联席会议的各种文件准备和会务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负责收集资料,综合情况,上下联系,起草和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的各种文件资料,编印县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和人大常委会公报》;负责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立卷、归档工作,管好机关印章;负责机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对外联络、接待和本机关内部行政事务、计划生育、保密、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供应、生活福利、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内部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㈡法制工作委员会
对人大常委会讨沦、决定的有关政法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写出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提供可靠的情况和资料;负责组织、审阅政法单位向人大报告工作的文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制方面的决定、决议、意见、总结、报告等文稿;加强同政法单位的联系,参加政法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了解干警执法办案情况和工作动态;组织讨论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委托讨论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对人民群众关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方面的申诉、控告和司法干警徇私枉法、违法乱纪的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㈢财经工作委员会
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财政、经贸、计划、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写出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提供可靠的情况和资料;负责组织、审阅财经部门向人大报告工作的文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关于财经方面的决议、决定、意见、总结、报告等文稿;加强同财经部门的联系,参加财经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了解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县人大有关财经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工作动态;组织讨论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委托讨论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财经执法大检查;对人民群众有关财经方面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实事求是地写出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提供可靠的情况和资料,负责组织、审阅教科文卫各单位向人大报告工作的文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关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工作动态;组织讨论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委托讨论修改的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对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群众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㈤农村工作委员会
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农村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写出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提供可靠的情况和资料;负责组织、审阅农口各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文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意见、总结、报告等文稿;加强同农口各单位的联系,参加他们召开的重要会议,不断发现农村深化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为领导提供监督依据;组织讨论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委托讨论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对涉农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人民群众有关农村农业方面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㈥人事任免科
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免的具体事宜;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办理代表的补选和罢免事宜;负责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测评工作;负责人大机关人事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㈦代表联络信访科
协助人大常委会领导做好代表联系工作;掌握人大代表的变化情况,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交流经验,为代表活动提供材料和方便;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整理,向主任会议提出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意见,并负责催办、检查有关单位的办理结果;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采访,并负责转办督办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