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开元 日期:2022-01-24
11月10日上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金,副主任段彦杰、冯旺志、刘宇,党组成员赵德山、孙彦民、钱青,委员安宏建、常守臣、翟敏、刘琼、张德云、张爱琳、朱晓燕、李瑞杰、郑凯、王群峰、周双学、王世彬、冯萍、武锴、臧银华、焦献中、马继学、李留成、张建设、周阿祥、吕耀广、张宁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光辉,县政府副县长丁中华,县法院院长高健,县检察院检察长屈三平,县监察委、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及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金主持。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光辉受县长侯公涛委托,宣读了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彦杰同志宣读主任会议关于人事任免提请议案的研究意见。拟任命人员向会议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经过分组审议,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上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钱青同志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副县长丁中华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教育局局长吕建伟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教育“双减”、爱国主义教育及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法院院长高健同志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一致通过了各项报告。
会议还审议表决暂停了赵二丽西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职务。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金在会上就人事任免、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教育、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