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开元 日期:2022-01-24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成立4个执法检查组,对"两条例"涉及的单位进行分头检查。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座谈会,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执法检查组紧扣"两条例"内容和方案要求,深入到各职能部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同时通过暗访、召开由相关企业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查找梳理问题。根据4个组督导检查汇总反馈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一是我县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程”,成立了县长任组长,所有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的设置,将28项一级指标逐明确部门责任,印发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实行周通报、日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构建了有力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被检查单位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责任股室为成员的贯彻执行营商环境“两条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联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自觉提高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两条例”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推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依据“两条例”工作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两条例”专项培训,多层次、多角度全面解读“两条例”,提升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知,落实台账,夯实责任,明确要求,按时间节点挂账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应改尽改,切实增强抓好“两条例”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对一为企业倾情服务,接到群众求助后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解决问题,接到企业举报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后营商办第一时间反馈给纪委监委等执法部门,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二)加大宣传,扎实部署,全面营造营商环境。
一是被检查单位积极组织单位集中学习,全面解读“两条例”内容,结合各部门法定职责和相关股室自身业务,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通过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将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纳入学法、普法计划,增强干部群众对“两条例”了解认识。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宣传、座谈走访、进企服务和依托单位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两条例”,为企业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
二是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査批示精神进行广泛宣传,提升“两条例”知晓率关注度,提高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宣传月以“人人都是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为主题,采取新型媒体于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媒体、网站、集中学习、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使“两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相关部门倍感压力、主动担当尽责,让企业主体放下包袱,全力做好企业发展。
(三)对标对表,专项整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绩效考核,任务到人,统筹谋划,明确目标,细化要求,科学考评,切实推进“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秉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理念,贯彻“两条例”要求,依法履行职权,按照“六最”(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要求,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围绕全力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找准影响营商环境提升的短板,精准清事项,做到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
二、存在问题:
(一)对“两条例”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刻。一是有的执法人员对“两条例”的认识还停留在文字表面,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办案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不深入,对本指标研究不透彻,不清楚前沿数据,工作缺乏方向。三是部分单位由于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较多,部分事项一直以来没有产生办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于这部分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件重点掌握不清不熟,缺乏工作经验,处理一些细节上有欠缺。四是个别执法人员理念滞后,对营商环境建设内容理解有偏差,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营商环境只是个别牵头部门的工作,缺乏全局观念。
(二)营商环境部门协作机制不顺畅。一是执法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不畅,信息难共享。虽然建立了一些机制,但真正落实到位不够。跨部门执行联动、协作配合不够高效快捷,执行力量相对薄弱,需进一步持续加强。涉企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部门与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需进一步落实到位。二是网上政务能力有待加强,群众办事还是习惯到实体大厅,不习惯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移动端进行申报,网上办件和线下办数量相差较大。三是数据共享能力方面,我县还存在很多短板。目前使用数据共享平台为市统建平台,县区大数据局权限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共享能力薄弱。同时,在省级层面数据共享还未实现全面应用,许多数据资源匮乏,共享平台内的数据量和数据项较少,缺少数据更新保障。四是在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方面,还需完善。目前秒批事项较少,大厅自助终端使用率低。
(三)提高营商环境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一是企业服务、走访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缺乏主导服务意识,对企业诉求没有真正解决到位。二是部分牽头单位佐证材料不完善,缺少相关案例,牵头单位牵头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部门责任落实不严、不实不细,个别执法单位组织协调职责没有很好尽责,履职不主动。四是我县金融信贷纾困力度得到加大、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得到加强,但是贷款效率依然需要进一步提升,贷款门槛和贷款成本依然需要进一步降低。五是在企业上市工作方面还存在宣传服务不到问题,对我县拟定培育上市的企业政策宣传不够,对培育上市的企业走访较少。
三、意见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且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必须常抓不解。为更好贯彻两《条例》,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强化结果运用,与评优评先、选人用人结合起来,选派骨干人员充实工作队伍,真正把广大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活力激发出来,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精准调度。持续做好28个一级指标日调度工作,尤其是对二级、三级指标进一步细化,针对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开展精准分类调度,果取针对性措施整改到位,确保争先进位。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咱的驻马店”APP,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促进政务服务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构建“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高效审批模式。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受减税、免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宽松成长空间。
四是严格督导奖惩。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查。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敷衍应付的单位严肃问责。通过切实有效的方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活力,围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提升,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