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开元 日期:2022-04-1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民守法和普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1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9月26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豫发〔2021〕22号)。2021年9月29日,第十三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7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10月22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12月6日,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驻发〔2021〕16号)。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对于顺利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平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现予呈报,请予审议。
西平县人民政府
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全民守法和普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1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9月26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豫发〔2021〕22号)。2021年9月29日,第十三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10月22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12月6日,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驻发〔2021〕16号)。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对于顺利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平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现予呈报,请予审议。
《关于西平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起草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关于西平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推进法治西平建设,服务西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10月22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要求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鉴于此,有必要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作出部署,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再次作出决议,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决议》结合本县实际,明确了本县开展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普法对象、法治文化、普法质效、依法治理、组织检查等七个方面的事项。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宣传教育正确的政治方向。《决议》着重强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聚焦重点内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决议》确定了四个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广泛宣传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法治西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是突出分类普法,带动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决议》强调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法守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法和考学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抓好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是培育法治理念,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决议》要求加强法治文化的研究、传承保护和传播交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实现法治元素处处可见、法治氛围处处可感、法治文化处处可及的目标,着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五是深化普治融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决议》重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数字网络、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提升社会各领域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氛围。
六是增强针对实效,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满足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强化社会普法,鼓励热爱公益普法志愿者和社会公益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七是注重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决议》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本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普法工作的开展。加强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决议》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