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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0-22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8:30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审议表决县政府《关于将西国用(2012)第132号地块返还土地出让金置换西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汇报》;
  3、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报告》。
  二、参加会议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会议人员:1、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2、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县卫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4、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5、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三、要求
  全体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请于会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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