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余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将我院2013年以来的公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按照上级院关于公诉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地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考评中,我院公诉工作连续两年进入先进位次。
一、公诉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我院注重强化公诉工作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克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困难,公诉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审理案件,人均办理案件250件。共受理各类案件1250件1577人,其中自侦案件32件43人,3人以上团伙犯罪案件69件312人;经审查后,适用非羁押诉讼10件10人,依法提起公诉1222件154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在开展两项监督活动中,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追诉漏犯26人,挖余罪27条,对确有错误的法院判决及时提起抗诉4件,均获改判,有效保证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确保办案质量。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作为公诉工作的两项基本职能,其中指控犯罪、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确保办案质量是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工作中我们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落实到办案人,严格责任,层层把关、严审细查,起诉准确率达100%,没有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为适应新刑诉法实施给公诉工作带来的挑战,我们把转变执法理念作为贯彻新刑诉法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程序意识。既确保正确定罪量刑,又通过保障辩护权等实现程序公正;既通过实体公正准确打击犯罪,又通过程序公正实现诉讼参与人对法律的信服敬畏。二是增强证据意识。既重视有罪、罪重证据的收集,又重视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辩证审视证据的两面性,做到同向证据形成链条,反向证据合理排除。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延伸公诉职能,结合办案,注重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社会治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检察建议,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注重把执法办案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延伸,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二)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确保监督效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作为重点, 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在侦查监督上,我们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力求不枉不纵。2013年以来,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50件78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次,追诉漏犯26人,挖余罪27条,改变定性5件。在审判监督上,把刑事审判抗诉工作放在审判监督的首要位置,对一审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畸重、认定罪名不正确等案件依法提起抗诉。共提起抗诉4件4人,均获改判。如,被告人王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我院审查后认为,王某多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而县法院的判决仅认定其多次贩卖毒品,没有考虑其行为已属情节严重,对王某适用刑罚不当,我院依法提出抗诉后,改判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严厉打击关乎民生案件,不断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诉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严厉打击关乎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按照上级院指定,受理了王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我们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多次研究分析案情,及时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受理危害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174件179人,已起诉171件176人;受理“两抢一盗”类案件151件196人,已起诉144件186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推进未检工作开展。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理念,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检察工作。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案件27件64人,批捕51人,不捕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0件62人,提起公诉27件52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工作中,一是严格慎用逮捕强制措施,落实非羁押诉讼。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综合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犯罪动机、社会危险性、监护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二是大胆使用附条件不起诉,突出社会改造重点。严格按照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对确有悔罪表现,有监护条件,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大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三是全面深入开展社会调查,为合议庭准确量刑提供有力参考。对所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综合考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等多方面的特点,重点调查其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表现、监护教育等方面情况,并最终形成社会调查报告随卷宗一并移送法院。四是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在做好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毫不放松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截止目前,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余次,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诉人员素质。持之以恒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出了“作风严谨、文风严肃、行为规范、生活清廉”的公诉干警作风纪律要求,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和权力观;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强化对公诉干警的学习培训,坚持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经常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疑难案件研讨、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培养造就了一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公诉队伍。2013年以来,1人参加研究生学习,4人参加业务素能培训,2人在省院、市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3年以来,我院的公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院的公诉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诉讼活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案件质量还不高;二是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一些案件审查把关不严,主动收集证据、公诉水平、应变能力等方面需要提高;三是创新意识不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工作经验和亮点缺乏总结;四是公诉队伍专业化素质、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公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