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西平县水利局局长焦春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近年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近年来,有关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乡镇的大力配合下,全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为全县农业生产获得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可喜成效。
会议指出,我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不平衡;农田水利设施作用发挥不够;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一是要继续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二是县政府要随着财力的增加和财政状况的改善,逐年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经费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农田水利。
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机制。尽快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的具体办法,在不改变资金方向的前提下,依托规划、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做到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理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探索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新模式,按照群众自愿和民主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互相合作,承担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和维护责任,做到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修,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开展水利扶贫工作。坚持把贫困村的水利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在精准谋划水利项目、精准对接扶持对象、精准使用水利资金等方面下功夫,优先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用水问题,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活和生产条件。
对以上审议意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在2016年9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