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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关于《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6-08-04

 
(2016年6月30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西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晓民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我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市场秩序有效维护,源头治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会议指出,我县的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农村监管任务艰巨,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人员经费相对不足,体制机制还需完善等,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营造监管氛围。一是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二是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要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六进”等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基层消费者,提高对伪劣食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各种假冒伪劣食品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及营销人员的培训,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真正的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三是要健全完善舆论和群众监督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支持鼓励新闻媒体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生产条件恶劣的无证照小作坊进行曝光;要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动员激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场所及经营条件检查。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督,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入餐饮服务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找出存在问题,督促企业整改;二是加强持证情况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许可条件和标准审批,强化许可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持有、换证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食品留样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加强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把好食品入口关;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使用“三无”、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增加违法成本,进一步提高执法威慑力。
  三、加大制度和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保障体系。一是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检验检测经费、专项整治经费等经费列入地方财政经费预算,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基本经费保障;二是加大全县餐饮服务监管执法装备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执法装备问题,为保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保障。要适当增加财政投入,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办公、业务用房,完善检验检测设备,想方设法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要搞好人员培训,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创新方法,主动作为,保障好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
  对以上审议意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在2016年9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西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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