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政府决议和2016年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 项目社会资本购买服务采购文件,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已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湖北新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 项目投资实施主体。县政府授权县交通局与湖北新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 项目合同》,采购金额为105,956.59万元(项目估算投资,不含投资回报、利息和费用,利息和费用以银行实际发生额为准),运营绩效服务费为1260万元/年,合作期限10年(含建设期2年)。为保证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建议将西平县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PPP 项目向社会资本购买服务到期需支付费用(年基准运营补贴额19310.35万元,具体数额以政府当年绩效考核后确定的数额为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直接从当年财政预算中支出。
特此报告。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