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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2

 
县人民检察院:
  10月3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克服案多人少、点多面广的困难,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50件1577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检察院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不断提高。
  会议指出,我县公诉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办案任务繁重,办案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突出;公诉人的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公诉水平还需加强。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合理司法资源配置,调整充实公诉人员队伍,妥善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鼓励年轻干警学习成才,要在干部使用、评比表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公诉人员必要的倾斜,建立健全公诉人激励机制,提高公诉人员待遇,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加强公诉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检察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公诉业务培训,提升公诉人员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进公诉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廉政建设,依法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强化接受上级检察院监督指导的意识,特别是在新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做到主动请示、汇报,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做好公诉工作的上下合力。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公平。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督意识,加大对审判活动、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检察机关自侦活动的监督。坚持监督原则,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要始终致力于提高监督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注重监督效果。要拓宽监督思路,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正违法审理意见书、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经常性联系,积极营造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形成打击合力。
  四、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要准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和情节,提高法律运用和政策运用的能力。要善于综合运用新知识、新成果审查判断证据,提高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查能力。要提高庭前预测、庭上辩驳、庭上应变能力,确保出庭指控犯罪的效果。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公诉质量。要深化机制改革,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公诉工作的水平。要注重延伸公诉职能,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等各个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解决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
  对以上审议意见,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5年1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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