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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会议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西平人大 日期:2015-11-13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评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服务全面改革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上级检察院、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具体措施》、《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坚持积极作为,跟进服务,继续完善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机制,建立“检企联系点”、“专职联络员”等制度,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20余次,提出具体检察建议11条。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做到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案件坚决查办,凡是对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侦查措施,避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始终抓牢执法办案,优化发展环境,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共办理危害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经济犯罪案件9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政法窗口联合接访、警灯闪烁等制度,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多次受到县委、县政法委通报表扬,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在2014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调查中,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开展涉检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积极推进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形式,排查的涉检信访积案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事件,均化解在基层,没有发生一起赴省进京越级访案件。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落实检察机关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件11人;着眼于保障改善民生,依法查处新农合、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税费征管等领域职务犯罪6件12人;着眼于落实全民守法的新要求,先后深入8所中小学、15个行政村、25家企业、4个重点社区开展送法进校园、农村、企业、社区“四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打击刑事犯罪职能。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提请各类刑事案件577人,批捕507人;受理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798人,起诉757人。从严从快批捕焦某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案件16人,依法起诉了王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非羁押诉讼、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制度,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害性的70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增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的要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4件19人,大案11件13人,其中已侦查终结10件15人,获有罪判决13人;共立案查处行政机关重大渎职案件6件8人,全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收到有罪判决7人。其中根据上级院指定
立案查处了新乡市交通局长张某等4人重大行、受贿犯罪案件,为惩治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6次,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实行“查询黑名单”制度,共有9家公司被拉入“黑名单”;围绕涉农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3次,发出检察建议3次,其中开展专项公共卫生经费预防调查受到省院通报表彰;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参与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22次,审核工程项目3个,审减工程款500余万元,有效地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依法履行诉讼活动监督职能。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放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共立案监督9件10人,纠正漏捕11人,追诉漏犯12人,提起抗诉2人,均获改判。在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中,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3人次,有效保证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运行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6月份,市人大视察我院监所工作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协助市院审查二审案件10件,促成和解2件,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法院执行监督,发出行政检察建议15件,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3件,发出执行监督建议4件,均被采纳,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思想能力建设。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先后有6个集体和2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机关表彰,我院再次被高检院、省院表彰为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以开展“岗位练兵年活动”为抓手,,认真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及业务竞赛,培训干警60人次,9名干警活的优秀名词;注重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支持5名干警攻读硕士学位,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注重领导班子建设。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开支、项目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政策性、全局性问题,都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审核把关,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渎职的理念,认真研究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月讲评、成立联络员、设立廉政账户、案件说情报告等方面,总结的《建立五项机制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的做法,被省院转发推广,切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出台了《检务督察实施细则》、《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加大对干警上下班、值班、工作日中午饮酒、车辆管理等检务督察力度,干警作风纪律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
  夯实检务保障基础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先后投入200余万元,高标准完成了看守所分支网络和驻所检察室独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受到了市人大和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按要求完成了三级网络升级扩容,确保网络安全;高质量完成了办案工作区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省院法警总队来视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赞扬,我院信息化水平成效明显。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确保工作发展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一项重大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把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促进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本措施,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汇报,先后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委员汇报了我院年度工作部署、公诉工作、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人大交办的案事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做到了快速办理、及时反馈。
  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检务公开改革各项要求,建成了集案件管理、控申接待、法律咨询、视频接访、公开听证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采取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组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等多种措施,公开内容由检察职能、重大活动、工作情况向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深化,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切实完善内部执法监督。积极发挥暗管部门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行使。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不断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警、以严的措施管理干警、以严的纪律约束干警。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与形势的发展、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一是检察工作与大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还不到位,法律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部门检察人员的执法监督能力不强,群众工作水平不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四是极少数干警仍然存在特权思想,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五是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入,检察职能的不断拓展,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等等。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加繁重的任务。2015年,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稳定、反腐倡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西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全县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服务发展新举措,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干扰发展、破坏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反腐倡廉作为重要职责,把视线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法治统一,更加有效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是着力关注保障民生,顺应群众更高期待。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善于从群众立场分析问题,让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群众意愿。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工作、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和改革创新精神,重点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抓好正在试点的改革措施,完善人民监督员、深化检务公开等制度。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着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
  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自身科学发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抓好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改进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为切入点,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各位代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县委和上级院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全县人民的支持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务实发展,努力为全面推进西平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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