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开元 日期:2022-01-2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市的领导下,西平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把维护粮食安全作为政治责任,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不断提升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乡村振兴为动力,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持了粮食稳产增产、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不断增彩的良好发展态势。我县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程,围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总体目标,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强化措施、聚拢政策,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全县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提供了有力支撑。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11.33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89.86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3.7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71万亩,新增农田林网防护面积56.6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6亿公斤。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由2012年的201.3万亩提高到2020年的212万亩,粮食总产由2012年的88.83万吨提高到2020年的98.06万吨。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受到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农业农村部及省领导韩长赋、卢展工、谢伏瞻先后莅临项目区视察指导。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先后在西平召开,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高标准粮田提升示范县。中央、省、市等新闻主流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的同时,西平县加大了与省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合作,建立科研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配套集成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建立“区域站+技术人员+经营主体+农户”技术服务模式,使全县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5%以上;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了力度,补齐农业机械短板,推广新型农业机械,提高现代化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目前,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418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931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104台,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86%以上,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100%。
二、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驻马店市委《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试行办法>的通知》驻农领发〔2020〕14号文件要求,我县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做到管护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一是坚持建管并重,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作为新建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项目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二是强化项目施工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加强工程监理,完善档案资料,严把采购和施工质量关、项目竣工验收关,从源头上夯实工程质量基础。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和更换,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三是严格明晰设施产权,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等有关规定,明晰不同类型设施的产权。
依据《驻马店市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试行办法》和全县已建高标准农田汇总数据,县财政列支资金420万元,设立农田工程管护基金户头。把每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投标结余资金作为建后管护资金使用,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进入农田工程建后管护。研究制定《西平县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试行办法》,允许管护组织、管护人员合理收取设施使用费用,切实解决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维修经费匮乏,用时没人管、不用时更没人管,运营乏力,老化损毁,甚至废弃等影响效益发挥,造成群众不满问题。
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严格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专业合作组织以及保险公司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和“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理机制,层层压实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责任,实现“五有三确保”,即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确保农田工程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三、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运营管护存在问题
(一)产权不明晰,管护体制不理顺
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产权归属不明确,国家、集体、受益农户三者的职责和义务没有界定清楚,工程建设、管理、使用三者相互脱节。农民种的是“责任田”,用的却是“大锅水”,利益不直接,田间水利配套的工程只运行不维修,或者只是简单维修,致使损坏、老化现象突出,效益衰减,守着工程却浇不上地、用不上水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重建轻管,管护经费不足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上重建设轻管理,把重点放在工程建设,对工程管护工作不够重视,虽然县财政和少数单位有安排一些管护资金,但面对点多面广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是杯水车薪。管护工作弱化,致使一些工程不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特别是一些小型工程设施,维护维修不及时,时常出现毁坏无人管、不会管等现象,导致部分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三)管护力量不足,管护水平不高
村级管护没有最基本的人员力量保障,没有专业技术支撑,很难管理面广量大的农田水利设施。平时管护更多的是看护,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足够的敏感性,或者即使发现问题,也不知道如何解决。
(四)认识不足、责任不清,基层群众依赖思想严重
县、乡、村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不清,按照上级要求“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基层普遍存在管护责任履行不到位或基本没有履行的问题,农户分散经营和农村水利受益之间的矛盾日渐加剧,农民群众普遍认为农田水利设施是集体建,集体管,缺乏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识,只用不管,主动管护意识淡薄,存在完全依赖集体的思想,增加村集体负担。
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下步工作打算
(一)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上级规定,以后高标准农田归属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整改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明确责任,做到专人专责。二是把握重点、统筹协调。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解决项目实施和设施管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和项目村协调联动,把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制度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三是及时纠正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纠正。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工作到各个环节。
(二)科学规划,创新发展
满足上级要求和尊重群众需求兼顾,以后新建项目都要委托资质较高的规划公司,科学规划。遵循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工程管护和用水管理机制协同推进,在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农业节水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管护公司化运作和培养农村管水经纪人机制。
(三)因地制宜,均衡发展
在项目规划方面,避开近年来已经进行各类开发的区域,着力解决农业生产条件差的问题,加快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西部山区及脱贫村工程建设,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西部山区及岗区重点搞好水土保持的同时,重点搞好“五小”水利工程,多建塘堰坝,打深井,解决干旱时的灌溉问题。中部乡镇要大力发展井灌工程,做好机井更新换代问题。逐步解决西部山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四)加强管护,确保效益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管、养”并重。一是落实好管护主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管护协会或专业合作社,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对辖区的农业设施宜租则租、宜包则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使农田农业设施“建、管、养”一体化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县、乡镇、村及农民对农业设施的管理权限和管护责任,形成县、乡镇、村及农民个人四级联动的长效管护机制,实行层级管理机制,依照工程属性对水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建立农业设施管护巡查制度和相应的奖惩制度。三是加强管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管护人员的管理养护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事关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事关农业现代化建设,事关农民持续增收,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强化使命担当,奋力开拓进取,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平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