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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评议

西平县民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作者:admin 日期:2015-11-21

 
西平县民政局局长 赵春霞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担任县民政局局长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
  我于2010年12月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县民政局局长。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支持监督下,我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团结班子成员,带领干部职工,务实创新,勤勉工作,推动了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坚持以民为本,致力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日臻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执政为民,所作系列重大决策也无不体现民本思想。作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我们的工作宗旨。因此,上任以来,我一直将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切实抓实抓好。
  一是逐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城乡低保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实施以来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工作,也是民政工作的难点。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机制。2013年4月20日,在环城乡芳庄村召开了农村低保评议现场会。芳庄村作为创新“村级民主评议”的试点村,严格按照“广泛宣传、深入调查、初步排序筛选、选定评议人员、商定评议日期、召开评议大会”的操作规程,成功召开了评议大会,通过申请人当众陈述,评议人员现场评议、当场唱票,评议结果随即公开公示,让广大群众参与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公开透明,“关系保、人情保”和“吃、拿、卡、要”等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在全县推广后,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扎实开展复核认定,落实动态管理。四年来,通过复核认定,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2351人,新增15065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现在的195元;农村低保救助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72元提高到现在的99元。三是及时安全足额发放低保金。四年来,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7亿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资金运行安全高效,方便了群众。
     三是持续改善五保供养水平。1、五保供养标准逐年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240元提高到现在的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1年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现在的2220元。2、敬老院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了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统一制成版面上墙,同时认真抓好落实,全县22所敬老院四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敬老院管理经费和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3、不断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先后筹资新建了吕店乡、师灵镇、二郎乡敬老院,对权寨镇、五沟营镇、专探乡、重渠乡、柏亭办事处等敬老院进行了改建、扩建或修缮。
     四是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程序。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四年来,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943.22万元,惠及20.4万人次。
  五是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2011年,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四年来,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3.2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044人次。
  六是救灾救济规范有序。四年来,共争取上级救灾资金466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3万人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致力于公民民主权利的有效保障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一是坚持深化理论学习。注重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学性和坚定性,时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与政治上的坚定,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法律学习。重点学习了宪法、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了知法懂法用法,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着重学习民政部门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在不间断学习中增加知识广度,积累知识厚度,为断提高服务群众、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一是村务公开普遍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评比,切实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目前,全县100%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别是增加了低保公示内容,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今年,盆尧镇于营村和柏城办事处三里湾居委会被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到省里参加2014年度河南省“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表彰。二是民间组织管理更加规范。每年都组织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进行年审,坚持做到监督和管理并重,主管单位和管理机关齐管,社团活动基本规范。四年来,累计对2014年对166个社会团体、2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审,撤销民办非企业登记13个,撤销社会团体登记8个。目前,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65家,其中社会团体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0家。三是殡葬执法逐步加强。四年来共依法查处殡葬违法案件16件。四是婚姻登记依法规范,登记合格率一直保持100%。
  收养登记、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执法水平都有提高。
  3、积极争取人大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的支持与监督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我始终将积极争取人大重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履行职责的前提,不定期地向人大领导和相关专门委员会汇报民政工作情况,重点难点工作主动请人大领导和代表视察,听取指示和意见。如农村敬老院建设、城乡低保、殡葬改革等工作都得到了县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支持。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我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征求代表意见、亲自审阅答复内容、亲自办理重点建议、亲自落实办理结果,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坚持开拓创新,致力于各项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1、着力推进优抚安置工作改革。随着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退伍安置工作举步维艰。为保障退役士兵稳定、服务国防建设,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启动并积极推进自谋职业政策,全面实施退伍安置改革。四年来共接收退役士兵1369人,其中安置323人,自谋职业436人。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资金。四年来累计发放1.05亿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军休干部待遇全面落实,2013年,我县被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军分区评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
  2、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火葬,杜绝土葬,是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同时也可以节约土地、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其中环保是火葬的一大好处,有研究表明,一些已知污染物来自于土葬。比如防腐的汞、砷和甲醛能污染地下水源;灵柩也是已知的污染源,人死亡前或下葬前进入人体的放射性同位素(往往通过放射检查和放射治疗进入人体),也长期影响地下环境。为此,自上任以来,我一直致力于推进殡葬改革。一是每年都组织声势浩大的“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以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倡导厚养薄葬、丧事俭办的新风尚,大造殡改舆论声势,倡导移风易俗的文明新风。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今年,为有效解决亡故人员骨灰安葬问题,我们在二郎和焦庄乡分别选取了一个村进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公墓采取统一规格,统一模式,统一标准建设,每处占地10亩左右,围墙用透绿的栅栏,栅栏内栽种花木、果树,树间隙是墓穴,这样设计,既为墓地,同时又可作为花木、果树基地,一地两用,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每个墓地可容纳的墓穴可供该村使用一百年。目前,两处农村公益性墓地试点已基本建成即将投入使用。三是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县政府制定下发了《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西政办【2014】54号),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3、着力推进地名区划工作。适应我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扎实推进乡改镇(办)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城镇化水平。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我县撤销环城乡设立柏苑办事处。2014年11月17日,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和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有关领导莅临西平对吕店乡撤乡建镇及更名工作进行了审核。专探、二郎、宋集、谭店等5乡撤乡建镇工作也全面展开。
  4、着力推进福利慈善事业新发展。一是扎实做好老龄工作。每年为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敬老补贴1200元;县四大班子领导在重阳节期间对部分百岁老人进行慰问;免费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二是认真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全县现有孤儿226名,其中集中供养26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三是建立完善慈善救助工作。连年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广泛开展慈善助学、助残、助老、助医、助困、助孤等慈善活动,累计发放慈善资金12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近万人。四是切实加强艾滋病救助工作,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艾滋病救助资金。五是福利院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公办的3家养老院运行良好,社会效益突出。其中西平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占地15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860平方米,床位300张,是一所集居住、休闲、养心、养生、养老以及儿童福利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二是民办养老院稳步发展。目前,全县共有民办养老院6家。其中已合法登记的西平县爱心养老院占地50亩,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床位160张。
  (四)坚持勤政廉洁,致力于民政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
  “公生明,廉生威”。我常想,一个领导干部的威望和形象靠上级封不出来,靠下级抬不起来,必须靠自己实干和清廉的作风树起来。这些年来,我始终按照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并坚持从三个方面切实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一是当好班长。作为一把手,切实履行班长责任,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武断。要求班子成员顾全大局,补台不拆台,真正做到了和衷共济,团结干事,发挥局领导班子的最佳整体效能。2012年,局党组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先进党组”。二是带好队伍。以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注重从小事上、细微处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活力得到激发,形成了比团结、赛实绩的良好氛围。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推行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勤政廉洁。一方面,带头勤奋务实。坚持决策在调研中形成,工作在督查中落实。另一方面,带头廉洁自律。我时刻告诫自己要慎权慎独慎微,所作所为要上无愧于党,下不负于民,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坚持用制度理财,财务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大额资金调度开支都是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履行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了民政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回顾几年来,我在民政局局长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先后获得“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连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工作优秀单位”,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过去任期的几年中,我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对工作纪律的管理还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工作人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有迟到、早退等现象;部分敬老院建院时间长,规模小、住房条件差,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殡葬改革工作还存在偷埋乱葬现象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多与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资金,不断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依法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偷埋乱葬形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愿意诚恳地接受县人大常委对我任期工作的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认真抓好整改,力争把今后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我将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努力工作,团结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努力把民政局建成一个高效廉洁,扎实干事,让群众满意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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